人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员工聘用制度
一、公司实行全员聘用制。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以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2、本公司聘用的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健康适合于职务或工作岗位者为原则。
3、人员需求,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或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要求,按照部门工作任务(劳动定额)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并填报“人才需求申请表”报经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招聘。
二、聘用批准权限: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由公司董事会批准。中层管理人员及总经理直接下属由总经理批准,其余人员由用人部门和办公室批准。
三、招聘:
外聘由办公室安排。根据员工任职资格条件,采用人才市场选招、登报或网上发布信息进行招聘;内聘由办公室在公司内张贴文告通知竞聘。
四、面试:
采用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由申请用人的部门确定面试方式,提供面试内容等。
1、初试:由办公室进行。负责收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健康证、社保证等资证进行审核。
2、面试:由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进行测试。
五、聘用:
面试合格人员,由办公室报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聘用,双方签定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