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
编号:**公司通告〔2019〕01 号 签发单位:***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高层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高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副总监等的薪酬激励。
第三条 定义
1、高层人员薪酬激励是根据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在一定工作周期内,支付给高层人员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
高层人员薪酬激励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股权激励、利润完成留存后分红)。
第三条 分配原则
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三)市场薪酬水平、企业的薪酬策略相互兼顾的原则。
(四)先考核、审计,后予以兑现的原则。
第四条 职责:
(一)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薪酬的发放;
(二)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制订并监督执行;
(三)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组织对高层人员进行考核
(四)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核算各高层人员的薪酬基数;
(五)董事会负责高层人员薪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