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及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确保达成和增强顾客满意。
2.适用范围:公司产品之制造过程,包括:进料、委外加工、生产制造、出货、产品的防护等过程均适用。
3.定义:
3.1不合格产品:与产品标准不符合的产品、零部件、原材料,包括模冶具。
3.2可疑产品:制程中及贮存、运输状态中不能辨识出其质量状态的产品、零件或原材料。或测试设备失效时已作出检测结果的产品。
3.3不合格品处置:由授权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以决定其处理方法的过程。
3.4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5返修:为使不合格品符合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7偏离许可:产品实现前,偏离原规定要求的许可。
3.8报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如:回收、销毁。
4.职责
4.2处置责任
4.2.1在进厂检验阶段发现不合格,由品保部、研发部、行政部、生产部主管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置,品保部组织。具体作法详见本文第5.2.1条规定。
4.2.2在制造过程检验阶段发现不合格,由品保部、研发部、生产部主管或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