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办公费用,杜绝浪费,减少非生产性开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用品管理工作应遵循“物尽其用、以旧换新、杜绝浪费”的原则。
第二节 管理及分类
第四条 综合办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日常保管、库存统计和发放,并负责控制办公费用。
第五条 办公用品分为非消耗性、消耗性、清洁用品及招待礼品四类,如下表所示:
类型
项目名称
非消耗性
计算器、电话机、打孔机、剪刀、U盘、裁纸刀、白板、订书机、文件夹、光盘(盒)等各类文具;
消耗性
中性笔、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订书钉、笔芯、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曲别针、胸卡皮、电池、胶带、大头针等;色带、速印机墨、速印纸、软盘、影印液、晒图纸、硒鼓、信封等与文印相关的各类物品;报销单、借款单、账本、入(出)库单、粘贴单、口曲纸等各类单据;
清洁用品
纸篓、拖布、毛巾、笤帚、垃圾袋、垃圾桶、洗洁净、香皂、洗手液、纸巾等所有与卫生清洁有关的物品;
招待礼品
纸杯、纯净水、茶叶、保温瓶、饮料、礼品等。
第三节 办公用品的申购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