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 后 服 务 制 度
一、总则
第1条 本厂为求增进经营效能,加强售后服务的工作,迅速处理客户投诉,维护我厂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总则、售后服务程序、售后服务质量和人员管理等三大项。
二、售后服务程序
第一章 接收销售合同单据
第1条 每天17点前把当日所开销售合同单据传真到售后跟单员(库管)手里。
检查销售合同是否清楚明白(顾客名、电话、送货地址、订货日期、送货日期、品名、型号、数量、单价、开单人名、特别要求等)
查明仓库里是否有所定产品。
收到销售合同次日下单到工厂里生产。
每张销售合同单货配齐后,第一时间通知开单导购联系大概送货时间。(约定时间大约三天内)
导购联系完后第一时间通知售后准备送货。
第二章 送货、安装服务管理
第1条 送货服务安装人员应按与顾客约定的时间将顾客所购买的产品送到顾客指定地。
送货前,送货安装服务人员应主动打电话与顾客联系,确认顾客地址、电话、姓名、送货时间、所购买产品型号等内容。
严禁迟到或无故失约;若中途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送货安装服务人员必须提前与顾客联系并说明情况,同时向顾客表达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