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特征对银行风险规避能力的影响
一、引言 产权安排及董事会特征对企业风险规避行为具有重大影响,经营货币资本的商业银行,由于其经营资产的特殊性,无论是站在国家宏观金融安全角度还是站在个体运营安全角度,其风险规避能力都尤为重要。自伯利米恩斯(1932)提出现代公司代理问题以来,众多学者对产权结构与经营绩效及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持续不断的研究,从理论演绎到实证计量都产生了丰富成果。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大量的实证研究集中在股权结构与财务绩效关系探讨上面,而对于企业产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与企业风险规避行为之间的关系研究相对较少。鉴于风险控制行为在银行经营中的重要地位,本文将其作为研究对象,综合分析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特征对银行风险规避能力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与假设 (一)股权结构与代理问题 伯利米恩斯明确提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会导致管理层利用自身信息优势,损害所有者利益,产生所谓的第一类代理问题。为抑制内部人控制现象,股权结构不能过度分散化,应保持一定的集中度,以增强所有者对管理层的监控能力(詹森、麦克林,1976)。另外,如果股权过度分散,也会导致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