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农发[2011]号
关于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县委《关于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庆城县语委的统一部署,促进我部语言文字工作快速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南,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目标,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庆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意见》为重点,以机关普及普通话和规范社会用字管理为依托,做好各项工作,开展各种活动,创建规范、健康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目标任务
(一)机关普及普通话。坚持以普通话为机关主要工作用语的原则,领导带头推广普通话办公,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使用普通话办公,养成讲普通话的良好习惯,使普通话成为机关主要工作用语。健全普通话办公制度,并落实检查措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