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农发[2011]号
关于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县委《关于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庆城县语委的统一部署,促进我部语言文字工作快速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南,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目标,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庆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意见》为重点,以机关普及普通话和规范社会用字管理为依托,做好各项工作,开展各种活动,创建规范、健康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目标任务
(一)机关普及普通话。坚持以普通话为机关主要工作用语的原则,领导带头推广普通话办公,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使用普通话办公,养成讲普通话的良好习惯,使普通话成为机关主要工作用语。健全普通话办公制度,并落实检查措施。检查干部职工的日常办公语言情况,具体检查普通话在机关的会议用语和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中的情况。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普通话培训和公务用语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并达到规定等级(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工作人员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定期检查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达标情况,并将普通话作为考核公务员的一项参考条件。按县语委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我部干部职工参加普通话的培训,重视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二)社会用字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要求。建立工作人员公文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并认真检查落实。要对公文和环境用字进行规范化管理,重点是工作总结、有关事项的汇报材料,名称牌、印章、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牌等用字规范。做到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综合管理。根据《庆城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手册》规定的指标项目,制订完善的语言文字管理制度,按照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有关要求,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中,把语言工作作为一项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事项,由语委小组落实措施,部领导定期听取语言文字工作的汇报,并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我部的语言文字工作,以书面总结形式汇报县语委。按照县语委工作目标要求来推动我部语言文字工作,定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