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管理规章制度
(一) 现金储款范围
借款范围仅限于以下现金支付事项
1 、差旅费
2、银行结算起点 1000 元) 以下的支付
《二) 借款程序
因工作需要借款,由经办人填写《现金俏款单》(一式三联),经财务总监签字,
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付款。签字后的《现金借款单》(借款联) 随会计任证归入会计
档案,《现金借款单》 (冲销联) 由经办人持有,待报账时随《费用报销单》交回财务
部,《现金借款单》(留存联) 由财务部统一留存备查。
《三) 借款要求
1 、现金借款额度一般不超过 1000 元,超过 1000 元的经济业务以银行支票支付-
如需大额现金的, 须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借款。 大额现金偿款需提前 1 天
通知出纳,以便备款-
《四) 支票借款
1 、超过现金支付起点的费用支付,一律以银行支票支付。
2、银行支票支付由经办人填写《付款会签单懂行签字手续后,由财务部出纳
送交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予以转账。
3、空白支票不予借出。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