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年休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二、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休假1天,满2年休假2天,依次类推,但最高为8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病假年度累计15天以上的;
2、当年因公负伤休假时间超过应休年假天数的;
3、员工当年已休年休假又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下年度年休假。
五、年休假待遇
1、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临时性奖金和其它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3、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原则上均享有休年休假的权利,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可向公司申请上班,经公司批准申请的,工作期间劳动报酬按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100%计发。
六、休假安排
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和员工本人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1、年休假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段休完。分段休假仅限休假时间在3天以上(含3天)的员工,且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员工休年休假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3、员工当年不主动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4、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年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5、当年年休假有效期限截止时间为次年元宵节。
七、其它规定
1、员工在司龄满一周年的次月开始计算年休假,当年应休年休假不足半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