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增强员工凝聚力,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二)逐级考核原则;
(三)激励导向原则;
(四)持续改进原则。
第三条 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提高工作业绩;
(二)合理配置人员;
(三)调职、调薪;
(四)劳动合同的续签、终止及解除;
(五)核发效益工资。
第四条 考核内容
公司的绩效考核从考核对象的角度分为部室考核和员工考核。
第五条 考核周期
公司的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考核周期时间跨度为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 考核范围
除试用期、劳务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外,其他人员均参加绩效考评。
第二章 绩效管理组织
第七条 公司设立三层绩效管理组织机构,包括绩效考核委员会、绩效考核办公室和公司各部室。
第八条 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是绩效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由公司经营层组成,由总经理牵头。其主要职责是:
明确部室、员工绩效管理原则和导向;
组织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部署、监督、指导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各部室的绩效目标制订和评价;
审批部室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
负责其他绩效考核重大事项。
第九条 绩效考核办公室是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执行机构,绩效考核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主任牵头。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并负责维护和完善;
协助各部室制定绩效目标;
组织汇总部室与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报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反馈考核结果到各部室,同时受理员工绩效申诉;
组织实施考核最终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 各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员工考核的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部室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制订及考核评价;
向绩效考核办公室上报本部室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到部室员工,明确员工绩效改进方向并敦促员工进行绩效改进。
第三章 部室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部室考核指标包括关键绩效指标、专项工作任务指标、部室管理指标、风险管理及减分项指标和加分项指标、模板见附件一。
(一)关键绩效指标
关键绩效指标共填报3项。结合部室职责,提炼出3项能够反映本部门的核心工作和公司对于本部门的定位和要求的、可量化的考核指标,权重占50%。
(二)专项工作
专项工作共填报3项。根据各部室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定。权重占40%。
(三)部门协同指标
部门协同指标年初无须填报,年末将通过部室互评及子公司评价的方式考核确定分值,权重占10%。
(四)加分项
加分项年初无须填报,年末各部室根据当年工作情况,填报一项有重大突破的亮点工作,由绩效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分,最多加10分。各部室详细考核指标、权重及计分方式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 部室考核实施
(一)每年一月初,各部室对照本部室绩效考核表进行自评,撰写《部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自评表及《部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报告》提交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绩效考核办公室将各部室提交的自评表、《部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进行汇总,汇编成册后提交至绩效考核委员会进行复评。
(三)绩效考核办公室汇总复评结果,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求平均值的办法计算各个部室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并将结果汇总上报至绩效考核委员会;
(四)绩效考核委员会对于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五)绩效考核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部室,并受理考核申诉;
(六)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落实年度考核最终结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归档。
第四章 员工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员工绩效考核对象包括部长、副部长以及部室员工。
第十四条 其中部长的考核直接引用部室绩效考核结果。副部长的考核包括部门业绩、工作任务和工作态度三方面内容,分别占40%、40%、20%的权重,其中部门业绩直接引用部室绩效考核结果,工作任务和工作态度考核方式参照部室员工,由分管领导征求部长意见后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 部室员工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任务指标和工作态度指标。
(一)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指标是反映部室分解至员工的部室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指标,工作任务指标占70%的权重。
(二)工作态度指标
工作态度指标是主要反映部室员工的工作态度,包括协作精神、敬业精神两个方面,工作态度指标占30%的权重,其中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各占15%的权重。
各部室员工详细考核指标、权重见附件三。
第十六条 员工年度考核实施
(一)每年一月初,各部室负责人牵头组织对本部室员工工作任务指标以及工作态度指标进行打分,并将本部室员工的年度考核得分及等级上报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绩效考核办公室对各部室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绩效考核委员会;
(三)绩效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四)部室负责人将考核成绩反馈至部室内员工,并进行绩效沟通;
(五)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落实年度考核结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归档。
第五章 绩效考核结果
第十七条 部室绩效考核评分
部室绩效考核得分=关键绩效指标得分+专项工作任务指标得分+部室协同指标得分-风险管理及减分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第十八条 部长绩效考核评分
部长考核得分等于部室绩效考核得分。
第十九条 副部长绩效考核评分
副部长绩效考核得分=部室绩效考核得分*40%+工作任务指标得分*40%+工作态度指标得分*20%
第二十条 部室员工绩效考核评分
部室员工考核得分=工作任务指标得分+工作态度指标得分。
第二十一条 绩效考核结果分级
(一)部室绩效考核结果分级
公司部室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分数排名及分数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级,其中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且排在第1名的部室为A级;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且排在第2、3名的为B级;其余部室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为C级;考核得分在60分到70分(含)之间为D级;考核得分在60分(含)以下为E级。
(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级
部长的考核结果分级与部门级别相同;
副部长的考核结果分级参照部室的分级方式,按照考核分数排名及分数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0%的为A级;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