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制度
一、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1、设置信息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岗位职责。
2、制定包括文档资料收集、分类、整编、归档、保管、传阅、查阅、复制、移交、保密等的制度。
3、制定包括文件资料签收、送阅与归档程序,文件起草、打印、校核、签发、传递程序等文档资料的管理程序。
4、文件、报表格式
(1) 常用报告、报表格式应采用本规范附录E所列的和水利部印发的其他标准格式;
(2) 文件格式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文管理格式,如文号、签发、标题、关键词、主送与抄送、密级、日期、纸型、版式、字体、份数等。
5、建立信息目录分类清单、信息编码体系,确定监理信息资料内部分类归档方案。
6、建立信息采集、分析、整理、保管、归档、查询系统及计算机辅助信息管理系统。
二、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往来的一切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2、对技术资料、各种文件办理签认收发登记手续,签认的资料信息应及时录入计算机,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返回的文件资料,按统一的编目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4、负责文件资料的借阅,办理借阅手续。
5、负责现场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保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