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尊重每位员工,保障员工的权益,所有员工在聘用
阶段中不受歧视, 使每一位受聘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到尊重和公平
对待,人身、人格、隐私、安全不受侵犯和骚扰,倡导公平、公正、
公开、男女平等,反对歧视和侵犯人权,维护员工的人身、人格、安
全自由, 依法维护员工自身利益和权益,特订立此制度,以加强社会
责任。
第二条 公司所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包含实习员工)
第二章 规定及职责
第一条 规定
一) 不论在招聘或生产劳动过程中, 任何部门的管理人员对所有员
工必须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针对性歧视。
〈二) 男女同工同酬,凡由于生产或工作需要符合招工条件的妇女,
享有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
(三) 员工在聘用补偿、受训机会、晋升等不因其民族、种族、性别、
年龄、宗教、信仰、残疾、国籍等原因而受歧视和限制。
5四) 本公司在劳动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时,积极支持、配合完成监督
检查工作。
《五) 公司禁止任何人以谈话、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宣传资料、
人身肢体动作等方法引诱、威胁、恺吓、协迫、唆使他人接受或做出
违背个人意愿、有伤社会道德、伦理和风化的行为,禁止在公司和任
何场所有针对性的编造、散布、披露有损个人人格尊严、隐私及污辱
性的言论、消息、事件、图片、影相资料等。
《六) 不得对非亲密性异性做出带有挑逗性、污辱性、协迫性、淫移
性的非正常肢体表现动作和行为, 以及侵犯他人身体。禁止任何人以
任何形式要求部属人员和非亲密性异性为自己和他人提供或接受性
服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