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原材料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方式及供货商的确定:
(一) 采购方式的确定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可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2对于使用平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货物可由采购人员采购。
3对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申购。
(二) 供货商的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要从所在城市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 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极其目前的供货状况。
2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厨师长、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中投票 表决来确定。
4签定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总经理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
第三条:市场调查原则
1由总经理、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厨师长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地点及调查 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交会计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不能选择雨、雪天及极端天气情况后的当日或次 日调查。。市场的调查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 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手段、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 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记只记录买方一口价。
4出实地调查外,当地的报刊、杂志、电视等所刊出的价格,同行报价也是调查的手段和依据。
5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6零星物品的调查由总经理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第四条采购的定价原则:
1对供货商所供物品的定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总经理同采购人员一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并由总经理、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告知库 管、财务执行。
3价格管理原则:对于供货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根据不同的货品,其最高限价范围如下:
(1) 干杂、调料、粮油、等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6%。
(2) 低质易耗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平均数。
(3) 零星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5%
(4) 鱼类、肉类、鲜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4%
(5) 蔬菜平均在一元以下者,其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15%。价格在一元以上者,其定价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10%。
4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审购程序
(一) 零星物品的审购程序
1、 对于经常性项目的采购应由所需部门每周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2、 需临时采购的物品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 审批后方可办理,申购单一式两份。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
3、 零星物品的采购不得超过两天。需要急购的物品由总经理在申购单写明,限时购买。
(二) 供货商送货的申购程序:
1、 需货部门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采购人员办理。
2、 库管人员应随时检查库存,当存货降到最低存货点时,库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员进货。
3、 新进酒水、物料由总经理和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通知库管,不需填写申购单。
4、 只有采购人员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按申购单上的要求通知供货商送货,其他人员非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