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1)
按月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平时,企业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账
户中核算增值税业务;月末,结出借、贷方合计和差额。
车“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借方差额,表示本月尚
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继续留在该账户借方,不再转出;车
为贷方差额,表示本月应交增值税税额,通过“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账户,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
贷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由于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企业不存在当月预缴当月
税款的情况,月末也不会有多交情况。若月末“应交税金-
未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只能是当月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
额。
按日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按日缴纳增值税,则平时按
核定纳税期纳税时,属预缴性质, 月末,在核实上月应交增
值税后,应于下月 10 日前清缴。
平时,企业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核算
增值税业务。其中,当月上交当月增值税额时,作会计分录
如下: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贷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