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机构税务管控规章
制度规章
第1章 总则
第1条为加强企事业机构税务管控工作, 确保企事业机构合法运营、 诚信纳税, 根据{税
收征收管控法》及《税收征收管控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规章。
第 2 条”本规章制度规章对企事业机构的税务登记及年审、账证管控、纳税申报等项工作
均做了详尽说明,财务部相关有关员工须遵照执行。
第2章 ”税务登记及年审管控
第3条”税务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税务换证登记、登记证年审统一由财务部相关有关员,
工自行办理,并报财务部主管和总经理备案。
第4条财政、税务登记应按照下列相关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1.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_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机构部门或科室核发
的企事业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或财政机构部门或科室申请办理税务、财
政登记。
2根据财税机构部门或科室规定的统一标准,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3. 持填写好的《税务登记表》及规定应报送的有关资料、合约等,到财税机构部门或科
室办理登记并领取财税登记证。
第5条”在企事业机构的运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有关内容的修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