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电子阅览室是公益性的文化信息服务场所,不得收取其
他任何费用。
二、电子阅览室主要为群众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查询、多
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等服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三、凡进入本室的读者都必须出示本人证件,自觉遵守国务
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
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管理办法》及本室的有关规定。
四、进入本室的读者必须服从本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五本室管理人员按章操作使用本室设备及声像资料; 本室
设备及声像资料仅限室内使用,一律不外借。
六、任何人不得在本室的计算机上玩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