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租赁设备)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甲方将自有的 塔机,用于出租给乙方在合川纯阳领岸 施工时使用,塔机高度为 ,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
二、租赁期
1、租赁期间为大约为 至 (以塔机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乙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甲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三、塔吊安装准备
1、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乙方提供有关塔吊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乙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
2、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乙方提供塔基处理方案及图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