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租用塔式起重机 壹 台,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签定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煤物探高科园生活区1、3#楼 ,施工地点: 涿州市自强街
建筑面积: 约64000平方米 ,结构形式: 现浇剪力墙
预计工期: 7 个月(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日为准)
二、租赁设备概况和费用的组成
序号
塔吊型号
自由高度
臂长
租赁费/月
进出场费
备 注
1
2
QTZ4908
QTZ-100
30米
41米
49米
50米
元/月
元/月
元
元
所用费用乙方只向甲方提供收据
注:1、进出场费含(塔吊运输、顶升、锚固及拆装)。
2、塔吊基础与预埋地脚由甲方负责提供,预埋地脚委托乙方购买,双方商定甲支付给乙方 陆仟 元/台,同进出场费在塔吊安装完毕后使用一个月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3、在安、拆塔吊过程中,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