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保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程序
一、办事项目名称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程序
二、办理条件
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离退休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定点医院住院费用
三、办理机构及部门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综合部、稽核部
联系电话:5807149 5807157
四、服务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依据的具体名称
(一)《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
(二)《关于印发〈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筑劳社通[2001]90号);
(三)《关于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筑医保通[2003]3号)
(四)《关于规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拨付的通知》(筑社通[2006]6号)
(五)《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办事须知》
五、申办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办材料:
(一)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二)出院小结(非疾病证明书)应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经过(含手术)、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
(三)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应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以便按照医保药品目录及医疗服务项目标准进行审核(加盖就诊医院章)
六、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