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爲确保公司财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入景区均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以示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着拖鞋(水上乐园、漂流工作人员别外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时,应行自觉排队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考勤管理制度规则处分。如携带物品,应自动出示在安检门处接受检查。
因公事需要经常出入本公司的员工。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司机。
公司在职员工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须填写“出门申请单”一式两份,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在门卫处登记“外出员工登记表”,写明事由,员工返回后核签返回时间。“出门申请单”第一份存放于门卫处保管,另一份存放于部门负责人保管,并于月底统一交与办公室核查。
(二)员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的,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打卡后方可离开公司。
第七条 非公司人员: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时须填写“来宾登记表”以及“出入门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