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爲确保公司财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入景区均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以示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着拖鞋(水上乐园、漂流工作人员别外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时,应行自觉排队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考勤管理制度规则处分。如携带物品,应自动出示在安检门处接受检查。
因公事需要经常出入本公司的员工。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司机。
公司在职员工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须填写“出门申请单”一式两份,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在门卫处登记“外出员工登记表”,写明事由,员工返回后核签返回时间。“出门申请单”第一份存放于门卫处保管,另一份存放于部门负责人保管,并于月底统一交与办公室核查。
(二)员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的,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打卡后方可离开公司。
第七条 非公司人员: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时须填写“来宾登记表”以及“出入门证“后,由保卫人员签注入
景区时间。出景区时,出示“出入门证”并由保卫人员签注出景区时间后方可离开。
(贵宾来公司洽商事务除外)。
第八条 工牌管理
1. 工牌由行政部负责监制。
2. 出入公司应佩挂工牌,对未按规定佩挂工牌者门卫有权纠正。
3. 遗失工牌应即时向办公室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5元。
4. 使用他人工牌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5. 公司员工因工牌遗失等原因申请补发者,在未拿到正式工牌前,应由行政部出申请证明。
第三章 车辆、物品出入管理
第九条 外来车辆
(一) 进公司: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薄以及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公司。所有物资、车辆进入景区规定:需经1号保安检查后方可放行,具体检查内容:进入景区车辆严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对于化学品以及煤气等景区内使用物品,保安人员需检查运输车辆是否持有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注明已查验,如查验不符,禁止入内。
(二) 出公司:
1. 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公司凭主办人员签收的“送货单”或开具的“入库单”和签字的“出入门证”,经保卫核对签注时间后方可出公司。
2. 装运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主办部门签发的“出库单”和签字的“出入门证”,门卫核对签注时间后方可出公司。
3. 物资、车辆出景区规定
《出门证》单据由行政部保管,需领取《出门证》单据的部门凭审批后办理领用,行政部需做好各部门领用《出门证》的登记注明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时间、出门证编号以备查验。
4.《出门证》审批流程:申请人 本部门(或接洽部门)负责人签字 财务经理签
字 总经理签字,1号门岗门卫核查确认《出门证》并按放行条标明数量以物品名称后
方可放行。
《出门证》管理:凡外来施工人员的材料、工具、设备出入及退货均需办理《出门证》手续,方可进出景区。
以下为凭《出门证》进出景区的物资及车辆:
(1)供应商的产品进景区:供应商卸货后需持接洽部门的相关人员开具的《出门证》(经查为空车可免开出门证),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出景区。
(2)外来施工的工程队所携带的施工材料、工具、设备由接洽部门制作清单做为《出门证》的附件,开具《出门证》,门卫依据其进景区所提清单逐项清点核查正确后予以放行。
(3)施工剩余材料需带出公司的,由接洽部门人员开具《出门证》门卫核查正确后予以放行。
(4)废品旧物资变卖:仓储部库管员根据数量开具废品出库单(一式四联单),经行政部及财务部审核并签字卖出,公司盖章后,开具《出门证》,门卫经检查并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
第十条 公司车辆
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