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薪酬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定本制度。
二、等级薪酬制度体系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各级职能部门中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员工(包括享受年薪制员工、销售人员,全日制及责任制员工以内的所有员工)。
三、等级工资制的薪酬构成:
1、基本工资(实发基本工资由行政部按员工考勤汇总);
2、绩效工资;
3、综合补贴;
4、奖励工资;
5、福利与保险;
6、单项奖励计划;
7、总经理特别奖;
8、其他。
四、员工薪酬的等级评价
员工薪酬等级的评定不是由某个人评定的,而是自己努力工作的结果。通过自己的工作表现和上司、同事、下属以及客户(公司内部不同部门的人员关系也是一种客户关系)的评价所得出的结果而评定的。而且给自己做评价的人员也是员工在这些关系范围内自己选择的(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新员工进入公司的试用期工资按照所属工作系列的最低等级工资标准执行,使用期限由所属工作性质、应聘岗位以及应聘谈判所决定。
新员工试用期过后进行工作评价考核,由人力资源会同上司、同事和公司内部客户组成评价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