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付款流程,规范公司付款管理。
2.0 范围
有采购订单或有购买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等的应付帐款的管理。
3.0 权责
3.1 采购部门必须对采购部门所属订单部所下订单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订单是否有采购中心副总裁(或采购总监)审批签字;该定单的付款方式,该原材料或成品(以下简称物料)的进价如何等。付款方式分为预付、现付(货到付款)、月结三种(月结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与对方签定月结合同)月结的时间具体参照合同。付款方式为预付或现付的订单需副总裁特别核准,并将副总裁核准付款方式后的订单及核准单立即报财务部备案。凡未经副总裁核准预付、现付方式的订单一律采用月结货款的方式。
3.2 所有采购物料和外发加工的报价单必须由采购总监审核、采购中心副总裁审批。凡未经采购总监审核、副总裁审批的报价单而购进的物料,财务部门有权进行拒付货款(加工费)。采购部门应将审批后的报价单报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付款的依据。
3.3 货仓收货必须以采购订单为依据,超过订单数量送货(备品除外)或未到交货期的送货货仓一律不予接受;财务一律不予付款。物料入库单必须有品管部、仓库主管签字确认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