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2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271阅读 | 10收藏 | 4页 | 打印 | 举报 | 认领 | 下载提示 | 分享:
2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第1页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第2页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第3页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第4页
福利来袭,限时免费在线编辑
转Pdf
right
1/4
right
下载我编辑的
下载原始文档
收藏 收藏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寻味 上传于:2024-04-07
第六章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采购、付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制定本制度。公司办理有关采购、付款事务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基本建设采购不属于本部分规定范围。 第六十条 公司应该让具备良好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合格的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同时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十一条 对超过一定金额的投资项目都应事前经过评估立项,然后由经办或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物资的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经授权的公司领导核准后方能办理。 第六十二条 采购承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申请报告后,应备妥有关资料和预计数量、预计金额等,呈公司授权部门办理。采购方式应视货物性质、金额大小,是否经常使用(分常用物资和非常用物资)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加以考虑,然后选定询价采购、议价采购、比价采购、合约采购、招标采购和紧急采购等采购方式。紧急采购不应经常发生,事后应补办请购手续,并应分析发生原因是否为不可抗力,有无改善计划。定期对请示报告进行检查,是否有延迟采购、计划外采购,是否符合经济采购量的要求。 第六十三条 除建筑施工项目按照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外,对达到招投标规定的采购和付款工程项目应实施招投标管理。有关招投标制度的管理参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采购部门必须建立完整的采购记录,即在每次办理完采购业务之后,将不同采购方式的订购及询价资料,分类填入供应商资料卡,以供日后参考备用。 第六十五条 合同的订立:采购部门依据经核准的请示报告,填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按《合同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 采购部门在确定采购日期后应通知仓储部门预作仓位安排,并安排相关人员作好卸货准备。 (1)供应商交货时,公司仓管人员应就供应商检附的送货单(运单)与合同清单核对无误后,由其指示卸货地点,并依指定的方式卸货。 (2)属计重的货物入库时,应办理过重计量。卸货完毕后,仓储人员应依计量单位核对其重量(容积),或依计数的方式核对数量。点收无误后,仓储人员应开立入库单。 (3)采购的货品,如属经常使用的商品、备件或特殊的设备,仓储人员于收妥后,依检验规范或买卖合约办理取样检验,并开立检验报告,连同样品送有关检验部门或请购部门办理检验。 (4)货物检验规范应包括:取样样品数、依该货物性质的重要性列出检验项目、各检验项目的品质标准或可接受范围。品质标准应以数值表示为原则。 (5)检验部门(或单位)根据检验结果评定样品系正常或异常,并就检验情形及结果在检验报告上加以说明,以供收用与否之参考。 (6)仓储部门收到检验结果为检验合格的报告后,应立即正式验收并办理入库。 (7)若检验不合格,则依采购部门批示意见办理退货、更换、扣款或索赔。延期交货或逾期末交货的应依合约规定罚款或没收保证金。 (8)注意事项: 取得发票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与送货单或验收入库单必须相符。 货物验收,必须会同验收部门与采购部门办理。 如已分批收货时,仓储人员应在合同清单上注明分批收货日期、数量,以复印件送采购人员。 不合格的货物应通知采购部门退回或扣款。 第六十七条 采购人员和仓储人员应定期(每周)核对收货情况和已发出的采购合同,若发现有逾期未交货或已交货而逾期的情况,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请其尽快依约送货;若合约上约定有罚款条款时,还应执行罚款。 第六十八条 采购部门收到仓储部门转来的收货凭证,经查核无误后,即将收货情况记于采购记录上,并按供应商分别保存。 供应商发票和送货依据后,采购部门应仔细核对,经负责人核准后转财务部审核。 财务部收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后,报授权公司领导审批。若有不合规定或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 第八章 公司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第八十二条 为了更好的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反映公司会计年度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本制度清查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应收款项、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 第八十三条 现金的清查应采用实地盘存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实有数,并且和库存的现金实存数相核对,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月终结账时,由指定会计和出纳对本月“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的余额相核对,并同现金实有数进行核对,保证账款相符。 第八十四条 对于银行存款的清查,由指定会计、出纳根据银行存款日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