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帐款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应付帐款、预付帐款管理,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
1. 应付帐款是指公司因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等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主要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外发加工费等;
2.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对帐,并负责为供应商请款;
4.财务部负责对付款请款单进行审核,复核所附原始发票、订单、合同等原始单据是否正确、一致、合法、合规。
二、应付帐款的确认与入帐 :
1、 应付帐款入帐时间确定,应付与所购物资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劳务已经接受并取得合法凭证为标志,应付帐款应及时入帐,保证入帐记录的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
2.应付帐款的确认和计量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种必要的原始凭证来进行,如发票、采购订单、收货单、入库单、合同及其他试用文件;
3.所有转递到财务付款单据如发票、入库单、送货单、其他附件等一律为原件,对采购合同、协议原件经财务审核后留复印件,原件交回申请部门交档案室存档;
4.供应商所送货物必须经过公司验收,核对供应商名称、物料、品名、规格、数量与本公司《采购订单》所载内容是否相符,并予清点核实,检验该批产品是否符合验收标准,检验无误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开具“入库单”;
5.供应商所开发票内容必须与采购订单、入库单、收货单内容完全一致;
6.财务应认真核对每一份入库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月底将收到发票的货物作暂估入库入帐;
7.仓库应及时将不良品信息反馈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要积极和供应商沟通处理,以免影响对供应商的付款;
8.付款凭证由财务部及时入帐,保证公司的帐帐相符;
9.财务部每月应核对应付帐款的总帐和明细帐,对存在差异和明细帐中的异常项目及长期未达项目,财务部应同采购人员及时调查与处理。
三、应付帐款支付审批:
1.公司向合格供应商采购一般采用赊销的方式。当月采购的货物,在月底前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核对采购物品数量、单价、金额等,核对一致后,由供应商开具专用发票;
2.公司付款期分为月结、月结 30 天、60 天、90 天。月结付款当月货款在下月初支付;月结 30 天指当月货款在下月底前支付;月结 60 天指当月货款在第二个月底前支付;月结 90 天指当月货款在第三个月底前支付。具体预计付款日期由采购人员根据合同订单在“付款申请书”中注明。当月货款的认定以供应商的发票到达财务并入帐的日期计算;
3.所有的采购付款必须有 “采购订单(合同)”、“供应商发票”、
“材料(商品)入库单” ,并没有不良品纠纷;
4.采购部门填写“付款申请书”,负责为供应商请款,由采购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负责审核;
5.财务部制作每月应付帐款请款明细表,联同发票,“付款申请书”交由总经理批准;
6.按与供应商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果当月未在规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