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最大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收款项”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以及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第三条 财务核算要根据经济业务内容和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其他应收款明细分类账、预付账款明细分类账。
第四条 财务人员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客商档案,销售部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且及时在公司管理系统中更新客商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客商档案。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采取现销或预付款方式销售,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如遇预付款不足而需要赊销的,必须由分管人员签批方可生效(分管人员签批之前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物流部没有赊欠权利,如果销售部门不同意赊销,物流部门有权撤销该笔销售业务。如果由于物流部门擅自作主产生的客户欠款,物流部负责人负责该欠款的催收,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责任人全额赔偿。按照“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