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及间接费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及间接费管理应保证收入,节约支出,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
二、项目财务部门设立项目专用账号进行项目资金的收支预测,统一对外收支与结算。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批后实施。
四、项目经理部按公司授权配合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资金计收。资金计收应租界下列要求:
1、新开工项目按工程施工合同收取预付款或开办费。
2、根据月度统计报表编制“工程进度款结算单”,在规定日期内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结算。如发包人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且超过合同支付的最后限期,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出具付款违约通知书,并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3、根据工程度变更记录和证明以包人违约的材料,及时计算索赔金额,列入工程进度款结算单。
4、发包人委托代购的工程设备或材料,必须签订代购合同。收取设备订货预付款或代购款。
5、工程材料价差应按规定计算,以包人应及时确认,并与进度款一起收取。
6、工期奖、质量奖、措施奖、不可预见费及索赔款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