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集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在编的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我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考核办法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严格按照此方案实事求是地考核,以教职工的师德、工作量、考勤、教育教学业绩和教学过程进行考核打分,每学期的总分为100分。
(一)师德(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二)工作量(2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学期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学期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学期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学期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乘以班额分值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1、教职工学期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学期任科目总节数×任科目系数(语文、数学科目按系数1.2计算;英语科目按系数1.1计算;其他科目按系数1.0计算。)
2、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学期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3、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学期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班额分值
注:1、按班额计算。班额40人以上×20分;30—39人×18分;29人以下×17分。任语、数、英科目两班或两班以上的按平均班额计算,任语、数、英科目且兼有其他科目的按语、数、英班额计算,若只担任非语、数、英科目的按所任班额的平均计算。2、校长所兼课时达同年级专任教师的1/4,并按教学环节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的以工作量20分计。3、工作量分值最高上限为20分。
(三)考勤(10分)、主要体现教职工的积极性、纪律性、责任心和出勤率四个方面。教职工的出勤方面以学校的考勤记录为依据打分。
1.旷课1节扣1分;旷工1天扣2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事假1天扣0.5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病假1天扣0.3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4.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妊娠假按照病假处理。
(四)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其中:在一学期里能有效地、合理地、规范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定基础分为10分;全校可比性业绩的最高得分占10分;获得其他奖励的最高得分占10分。
具体细则如下:
1、(1)全镇可比性业绩(期末考试、全乡统抽考)(上限10分计)
一等:排名前三名 计10分
二等:排名第四名---第八名 计8分
三等:排名第九名---第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