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人婚姻家庭权利研究论文关键词变性变性权结婚权配偶权内容提要就法理而言自然人享有变性权应把变性视为婚姻关系终止的单独的一种原因夫妻一方变性后无法履行同居义务致使以性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同居权的实现成为不可能故变性权与配偶权存在冲突如果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的易性病变性手术前进行了不少于2年的心理矫治精神治疗但其病态心理仍未矫治好日常生活中试行异性角色至少3年确感满意并坚持变性要求年满25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应优先保护其变性权否则应优先保护配偶权近几年来要求变性的人屡见不鲜变性人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权利更应受到特殊的保护本文拟对变性人的婚姻家庭权利予以前瞻性探讨以期对变性人权利的立法与研究有所裨益一变性权之法理分析性别承载着人类繁衍主体角色辨认和特定秩序维持的重要功能司法实践中表明自然人基本情况的信息主要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性别是仅次于姓名的能表明自然人基本身份的重要标志是区别自然人男女身份的要素依传统民法理论自然人只有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要素与之相对应的是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具体人格权在人身权方面性别只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