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丰县城管局内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细化工作职责、提高机关效能,强
化内部管理,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一)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实行专职驾驶,工
作时间驾驶员不得私自外出。
(二) 不准利用场天为家属及亲朋搞党运,非因工作轰
车未经批准,外出敬事,由本人承担责任,造成车辆损坏及
其它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一切费用。
(三) 不得私自将单位车辆借给外单位或外单位人员驾
驶。若遇特殊工作情况,外单位需借用本单位车辆,须经局
领导同意。
(四) 垃圾车驾驶员若有特殊情况外出,需请假并找到
轰驶员顶理工作时间 (1至2天内) 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五) 局机关驾驶员有特殊情况请假外出,经批准后,
须将车辆交回办公室管理。
(六) 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度,不准交换驾驶,特殊情
况需经局领导同意。
(七) 因工作需要,无论双休日、节假日或夜晚检查工
作,执法车和垃级车驾驶员必须无条件出勤参加检查工作。
(八) 每个轰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费不
了予报销。
(九) 局机关执法车出县城,须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