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财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体系的正常运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库房财务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仓库财务管理
(一)计价方法及物资计划价格的制定
1、由于实际工作中不可能所有的物资都随其发货票同时到达公司,为了保证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财务核算统一采用“计划价计价方法”进行核算。
2、计划价的采用:用涉及到的物资购货合同上标明的价款为该物资的计划价,如在市场上直接采购的物资,则将采购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的价款部分作为其计划价(普通票为票面价款)。
3、仓库各类物资的计价为不含税价,即为购货合同的价款除以1.17,(普通发票为发票全价)加其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整理费(包括整理、挑选发生的损耗)等。仓库会计在使用和核算购进和发出物资时,其计划价格的确定务必遵循该原则。
(二)物资出入库管理与核算程序
1、公司采购和自产的全部物资由公司生产部建库、仓库会计负责建立和登记各类物资的数量、金额原材料帐簿,核算其所管物资入库、发出、结余的数量、金额。仓库保管员负责建立所管物资的卡片和登记物资卡片(只填写数量),通过卡片的记录,全面反映仓库物资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