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与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
2、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保证手册。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质量保证手册。
3.3 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
3.4 质管部负责组织对现有体系文件的定期评审。
3.5 各部门资料员负责本部门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4、程序
4.1 文件分类及保管
4.1.1 质量保证手册(包含了所有过程控制的程序文件),由质管部备案保存。
4.1.2 公司级管理性文件,如各种行政管理制度、部分外来的管理性文件,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等,由综合管理部保存。
4.2 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
文件发布前应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适宜的:
4.2.1 质量保证手册由质管部负责组织编写,由管理者代表审核,上报总经理批准发布,由质管部负责登记、发放;
4.2.2 各部门工作手册由各部门经理组织编写、汇总,由管理者代表审
核,报总经理批准,质管部负责登记、发放;
4.2.3 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应得到相关文件的适用版本。文件的发放、回收要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3 文件的受控状况
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大类,凡与质量体系运行紧密相关的文件应为受控,由各主管部门按规定执行。
4.4 文件的更改
4.4.1 质量保证手册由质管部组织更改,填写《文件更改申请》,经管理者代表审核,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更改,由质管部发放。质管部应保留文件更改内容的记录。
4.4.2 其他文件的更改由各相应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再由各相应部门指定人员进行更改、发放、处理。如果指定其他部门审批时,该部门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4.3 所有被更改的原文件必须由相应主管部门收回,以确保有效文件的唯一性。
4.5 文件的领用
4.5.1 文件使用者应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经相应主管部门负责
人审批方可领用;
4.5.2 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新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旧文件;因丢失而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已丢失的文件的分发号失效;发放部门作好相应发放签收记录。
4.6 文件的保存、作废与销毁
4.6.1 文件的保存
a) 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都必须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b) 各部门文件由本部门资料员保管。质管部每季度对各部门文件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c) 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乱画乱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6.2 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a) 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资料员及时从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