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依照《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食堂实际,特制定我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集体研究制度
凡学校食堂采购的大宗食品(含大米、面粉、面及其半成品、食用油等),必须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购买。货物的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按公平、择优的原则予以确定供货企业。
原料采购制度
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食品采购必须做到定点采购,并索取有效证件(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质保证书等),签订合同,建立档案,以保证其质量。采购员必须到定点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定期召集供应商开会,提出供货要求。要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浊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