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流程详述
一、提交离职申请
辞职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其他离职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写;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以部门负责人签署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提交到人力资源部之日起算)。
离职审批
离职审核:《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
离职交接
离职到期之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在部门:工作、工具、资料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如交接事项较多应另附清单;
收回离职人员项目部业务书籍、软盘光盘、业务账号等相关资料,并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2.行政部:收回离职人员文件资料、办公用品、文件柜钥匙、办公室钥匙、电话机、员工证件等相关物品;
计算员工考勤(实际工作日截止到通知离职日前一天),由经办人及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签名确认;(行政部门需将收回物品登记在册)
收回离职人员借用笔记本电脑及对借用电脑进行配置检查,并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收回离职人员项目部业务书籍、软盘光盘、业务账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