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制度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集团不在价值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工资报酬必须向为集团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向集团的关键岗位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工资报酬的确定必须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必须与集团的整体效益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工资报酬来吸引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配的原则。将集团的工资分配模式统一规范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对差异较大部分进行调整。 (四)坚持科学确定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在岗位测评基础上确定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五)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集团效益紧密挂钩的原则。员工要分享集团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和人工成本压力,在集团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六)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七)坚持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原则。在创新机制中充分考虑企业和员工的承受能力,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 绩效工资制度(二)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与员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调动全体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保证各单位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合理有效运行,公司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绩效工资考核、检查、指导和评比工作。 第三条 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按月对单位安全绩效工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日常检查考核由安全部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第四条 员工总工资由固定工资、安全绩效工资、补贴三部分组成。 第五条 考核发表标准 绩效考核工资分为:月度安全考核工资和年度安全考核工资,月度考评绩效为个人当月工资的10%,年度绩效考核占10%。 月度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进行,按照《公司绩效工资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得分95分以上,发放绩效工资120%;考核得分80-95分发放本人绩效工资的90%,考核得分70-80分发放本人绩效工资的70%,考核得分55-70分发放本人绩效工资的60%,低于55分的按考核实际得分乘以绩效工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