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考核、监督的责任。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休息日。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2、上班时间为上午9时,下班时间为下午17时,午间休息为1个小时(休息时间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具体安排)。
3.如工作中需要加班的,应服从公司的安排,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达的 ,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迟到、早退两次以内的口头警告,从三次起开始扣款10元,第四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