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INJGY一RS07 原稿: 姚 潜
版 本: 第1版 聘用管理制度|修订:
生效日期,2008/171 签发:
一制度名称
聘用管理制度
二。 目的意义
规范公司人才招聘和录用工作,及时选用公司需要和适合公司发展的人才,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而制定的制度。
三 具体内容
3.1 。 原则
3.L1 人力资源是公司的第一资源, 认真负责和管理有效的员工是公司最大的
财富。
3.1.2 尊重知识、尊重个性、共同发展和不迁就有功的员工是公司发展的内在
条件。
3.1.3 公司在选聘或任用员工时首先注重员工的品德和团队精神, 其次考虑其
岗位技能和工作绩效,而与员工的学历、年龄、性别、户口地、劳动关
系等无内在关系。
3.1.4 公司的人事政策和制度遵照人性化和规范化的基本思路而设立-
32 。 编制
3.2.1 公司聘用员工的岗位和数量〔临时工除外) 是由公司人员编制确定的。
3.2.2 人员编制由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出,经公司批准,
3.2.3 ”如果编制不足,公司或各部门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增编申请。在
未获批准前,可以按既有编制执行。
33 。 招聘
3.3.1 招聘工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总体负责。
3.3.2 ”需要增员的部门根据编制和工作需要及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增员
申请,行政人事部根据人员编制和人才需求,组织有关招聘工作-
3.3.3 在招聘过程中遵照内部优先的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公司内部
员工。
3.3.4 在考察和面试应轴人员时, 行政人事部部重点考察并审查应聘者的整体
素质,用人部门侧重考察应聘者的岗位技能和岗位经验。
3.3.5 录用的新员工〔含见习学生)》 在试用(见习) 期内原则上由行政人事部
和用人部门共同管理,具体参见《试用人员管理制度}。
3.3.6 新员工上岗后,先进行试用,试用期一般为 3 个月,个别试用员工表现
突出的,可以提前转正。 试用期员工每月进行试用考核,试用考核分为
个人评价部分和上级评价部分,考核工作要求得出是否转正、继续试用
或醇退的结论; 录用的应届毕业学生目前一般按国家、地方或当时约定
的协议有 6 个月见习期,见习期内原则上不具体定岗,按照拟定的培养
计划在相关部门实习,见习期内同样要求进行见习考核,见习考核分为
个人评价部分和见习部门上级评价部分,考核工作要求得出是否定岗、
继续实习、转岗或辞退的结论。
3.3.7 员工从试用期开始,将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法律,签定聘用合同,
但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限。
3.4 聘用
3.4.1 公司所有员工的聘用手续由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和实施。
3.4.2 已入职员工应在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并将个人的人事档案关系办
理到本公司指定委托的人事机构,与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
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的需要与被聘用者协商)。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
给所有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员工办理社会统筹等手续。
3.4.3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岗位设置调整,更好地适应个人的才能和能
力,或者缓和人员冲突,公司有权调整公司内人员的岗位。
3.4.4 公司将选拔个人素质好,工作认真努力,有团队意识,业务能力较强,
并为公司做出一定成绩的员工作为提升的培养对象, 并在合适的机会给
了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