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退休返聘用人机制,现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刷定暂行规定。
二、适用范围
单位返聘的已退休人员。
三、制度内容
返聘是指单位因工作需要, 经批准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单位退休人员继续
工作。返聘的岗位应是当前工作急需,且暂时无合适普代人选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
《一) 返聘对象条件
1、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个人素质良好-。
2、愿意接受并能胜任拟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3、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原则上男不超过 63 导少,女不超过 58 周岁。
4、因特殊情况单位确需聘用的,经报请医院领导班子讨论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返
聘条件。
(二) 返聘程序
1、拟返聘退休人员的部门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聘期中的岗位要求和工作任
务,报请医院人事部门,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报请医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后批复。
2、单位批复同意返聘后,人事部门与其签订《返聘退休人员协议书》。
3、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返聘的退休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
一聘,若工作需要必须续聘的,返聘期限累计一般最长不超过三年。聘期中,原则上聘
用部门与返聘对象双方都不可随意中断聘期,若确需中止,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充分协
商后确定。返聘期届满时,聘用部门如需再续签协议,应在协议期满时前 30 天内按照
相关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