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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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职工休假管理控制程序,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2 适用范围
公司在册职工。
3 职责
3.1 管理部是公司员工休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职工休假管理制度的制订、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假期补偿工资的发放。
3.2 各单位按权限审批职工的休假申请,并按规定报送职工月度考勤报表。
4 管理规定
4.1 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4.1.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4.1.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1.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1.4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1.5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1.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1.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2 探亲假
4.2.1 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若其配偶在公司居住三十天以上或取得北海市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