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实施意见培训讲义
一、改革计发办法的基本原则
(一)权利与义务相对等
--------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确定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模式,新计发办法继续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基本原则。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标准与本人退休时前一年武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缴费指数)等指标挂钩。同时,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和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待遇,分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新的计发办法继续实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改革原计发办法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具体模式,建立和完善缴费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改革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计发基数的1%,缴费年限的长短决定待遇水平的高低。同时,缴费水平的高低对计发基数起到一定的提升或抑制作用,也间接地决定待遇水平。
-------改革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