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手动工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工具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节约维修费用,降低生产成本,适应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要求,特修订本办法,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及使用维护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工具的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线所有公用、个人及随机工器具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的工具管理工作由公司分管副总领导,供应处、设备保全处负责管理。公司公用工具由供应处仓库集中统一管理;
2.工具的使用一律按工种标准配备,实行领发记卡、交旧领新、丢失赔偿的管理办法;工具管理作为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设备管理检查及考核范畴。
3.各生产部门设备负责人必须亲自指导工具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工具管理制度,并结合各工种特点制定本部门工具管理的具体措施。
4.供应处职责
供应处负责工具的计划汇总,采购及库存,协助做好工具配备工作。
4.1按供应部制订的消耗定额进行分解,做好定额的控制;
4.2负责工具计划汇总,按配备标准对计划进行审核,负责单价在2000元以下工具的采购和验收;
4.3制订部门公用工具卡、个人工具卡,并对部门公用工具卡、个人工具卡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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