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