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档案建设,规范档案管理和利用,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局办公室负责各类文电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提供利用和移交工作。
二、归档、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归档、管理和提供利用中央、国务院、省、市各类的文件、函件、参阅件。
2、归档、管理和提供利用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的讲话及重要批示件等。
3、归档、管理有关机关、部门的重要来函、来电。
4、收集、归档与管理局发各类文件、通知及有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来往文书、合同、协议书等。
档案资料包括纸质文件、照片(含底片)、软盘、碟片等。
三、文书档案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档案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文书档案的收集必须及时认真。凡属归档的文件、资料,要严格按次序、按类别登记、编号、分类存放。
五、文书档案的整理。每年六月底前,将上年度的文书资料整理归档,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l、归卷文件的检查。立卷之前,要检查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归档范围要求,是否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力求卷内文件的保存价值的统一。
2、拟写案卷标题。案卷标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