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XXXX大学高层次人才
引进管理办法
(修订)
为加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贯彻“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增强学校综合竞争力。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学校发展目标,按照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需要,重点引进重点建设专业(以当年学校公布的重点建设专业为准)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同时统筹考虑其他专业建设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引进高层次人才既要注重其教学、科研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更要注重其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学术道德素养,做到择优引进。
(三)严格程序,规范流程。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坚持标准、全面考核、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校企合作,引进人才。通过校企合作,开展柔性引才,聚焦重点校企合作项目,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精、尖”人才及团队,推进研发平台建设,带动本校师资队伍及人才的培养。
二、引进条件、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3.熟悉本学科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有明确的技术方向,在国内同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地位;
4.科学研究能力强,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
(二)引进对象及要求
1.个人
(1)院士。
(2)学科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百人计划”、中组部“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相当的优秀人才。
(3)学科(专业)带头人(原则上50周岁以下):
A类:芙蓉学者。
B类:具有正高职称,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教学成果一等奖),能引领学校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4)优秀博士、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原则上50周岁以下):有较强科研能力,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符合学校专业及专业群建设需要。
(5)能工巧匠(原则上50周岁以下):
C类:具有丰富企业实践背景,获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大师工作室、“芙蓉人才奖”及相当荣誉人员。
D类:有5年以上与专业相关企业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副高以上职称人员。
学校根据引进计划,制定当年高层次人才资历、学术研究指标。
2.学科团队
学校优先引进高水平学科团队。团队成员一般应在3人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学科方向一致或相近,其中至少1人符合学科(专业)带头人条件。成员依据具体层次享受相应待遇,同时安家费增加10%,科研启动经费增加20%,支持进行专项实验室建设;科研、教学团队引进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项进行。
三、引进人才待遇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学校同等条件在职在编教职工的各项工资、津贴、保险等福利待遇,同时享受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待遇(详见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制定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师资队伍状况及专业发展要求,充分研究论证,提出本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报学校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专业发展情况,结合部门申报的需求计划,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经学校校务会、党委会议研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信息发布。组织人事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负责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并组织报名。
(三)引进推荐。由需要引进人才的部门或二级学院对报名对象进行初选,确定引进候选人,填写推荐登记表(附件2),报学校组织人事处。
(四)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照学校人才引进方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核评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学术委员会完成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的考核,给出考核意见。学校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的若干名专家组成。工作小组通过面试的方式进一步考核应聘者的学历背景、学术成就和研究设想,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和学术委员会考核结果,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议,拟订引进意见和学校可提供的人才待遇。
(六)公示体检。组织人事处将领导小组意见汇总,提交校务会议、党委会议研究审批。组织人事处根据会议审批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