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目的: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程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费用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差旅费用。
出差申请程序:
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个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写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
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借支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借支单凭出差申请单经部门总监、财务总监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
差旅费报销原则:
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在公司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标准为:中晚餐各20元。但每天报销的误餐费不得超过两餐。出差补助天数计算: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按出差人员职位入住标准计算报销,超额部分由出差人员承担。
出差期间,若有招待,须电话请示董事长,经批准后实行。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招待费用。
各部门派往外地长住人员,路途交通费按出差标准报销,到达驻地后按以下标准实行包干:省会城市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60元包干;其他城市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