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物立法初探论文论文摘要公物法可以归入行政组织法给付行政法经济行政法环境法行政行为法或者公共设施法不得违背公物命名目的平等对待利益衡量以及保障利用人合法权益是其不可缺少的基本原则基于我国国情我国有必要制定公物管理法通则其内容应当围绕公物公共用途的保护结合公物管理行为的特点重点规范公物管理行为论文关键词公物公物管理法通则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文我国公物立法目前采取的是分散多级立法的模式并且仅仅在公路航道等少数领域制定了相关的规范如公路法水法航道管理条例等现行公物立法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围绕公物公共用途保护而确立的一般规则没有得到体现使用人和公物附近居民应当享有的权利缺乏系统规定且严重缺乏防止公物管理权力滥用的条款由于缺少整体的思路来规范我国公物的设置利用与管理行为致使公物使用致害事故频发公物使用商业化地方化贵族化的现象严重公物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能有效发挥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积极作用因此尽快制定我国公物管理法通则就显得非常的迫切为了推进我国公物立法的进程本文首先对我国公物管理法的地位基本原则进行探讨然后结合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公物法研究的成果对我国公物立法的模式进行了探讨以供广大读者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