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试行)
2012-06-08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均可提出课程免考申请。 第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分类: 1、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基础、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物理(工)、大学语文、汉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艺术专业英语、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等; 3、专业课; 4、实践性环节考核(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 第四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可免考已学过成绩合格且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理工类(理科或工科)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基础、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过外语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相对应语种的艺术专业英语、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第五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可免考已学过成绩合格且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成绩合格且名称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艺术专业英语或英语(一)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第六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学历,可免考: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可免考成绩合格且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程。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可免考成绩合格且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程。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成绩合格且名称相同的所有课程。 第七条 取得有关“非学历证书”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 1、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含四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相对应语种的艺术专业英语、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2、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者,可免考相对应语种的艺术专业英语、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3、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一级证书或(PETS)二级(含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者,可免考艺术专业英语或英语(一)课程。 4、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含二级)以上证书或(PETS)三级(含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者,可免考艺术专业英语、英语(一)、或英语(二)课程。 5、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等级证书者,可免考相对应语种的艺术专业英语、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6、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含一级B)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或计算机应用技术(笔试和实践)课程。 7、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实践)课程。 8、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和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笔试和实践)课程。 第八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所报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设置中属于所学专业的概念性课程。 如:法学类专业可免考法学概论课程; 化学类专业可免考化学基础课程; 教育学类专业可免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 药学类专业可免考药理学课程; 中文类专业可免考大学语文或汉语文课程; 物理学类专业可免考物理(工)课程; 数学类专业可免考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基础、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