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婚姻法的思考编者按婚姻法制定至今已有整整50年了在这一具有纪念意义的时刻新婚姻法又将诞生在新法酝酿过程中其中一些条款争议较大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今天离新法出台已为期不远本刊特请有关专家就新法的颁布发表见解婚姻法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其内容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它的功能又直接关连民族的兴旺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已经先后于1950年和1980年颁布了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两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婚姻家庭法律意识对中国新型的以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为基本特征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作为法学研究工作者我由衷地希望经过修改后的婚姻法应当具有这样一些特点即立法体系完整和科学反映时代进步的精神和中华民族应有的文明特色对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有明确的规范和导向的作用为执法机关提供较强的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经过几年的深入研究和反复讨论国内的法学专家们对中国婚姻法的修改提供了专家建议稿其主要内容是第一将婚姻法的名称修改为婚姻家庭法以全面反映这部法律的调整对象是婚姻家庭关系第二婚姻家庭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因此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