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局服务热线业务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业务科室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业务的指导,提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在税法宣传与纳税咨询方面的工作质效,结合xx市国家税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业务科室带班管理是指市局机关业务科室轮流派员到山东国税12366xx市呼叫中心带班,参与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业务管理,协调处理纳税人诉求难题,促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第三条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业务科室带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原则。统筹安排科室业务和12366热线带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强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业务管理。
二是首问负责原则。带班人员要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要求,跟踪处理好值班期间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上12366咨询等纳税人诉求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好纳税人权益。
三是限时办理原则。带班人员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上12366涉及的服务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协调办理。
四是严格保密原则。带班人员在工作中要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