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营销”很难成为主要营销策划模式
近年内地商界崇尚“互联网思维”,职业经理人纷纷响应,以免被视作落伍。在大势所趋下,内地的开发商也不得不搞些新意思,引入“全民营销”的概念,希望有助于舒缓目前的销售困难问题。
其实,“全民营销”的概念一点不新。二十年前,互联网刚开始由军用转民用的时候,最先搞的就是这种玩意;不外是利用互联网的传播能力与计算机的搜寻能
力,把自己的产品与服务的详细数据放上网,任由“全民”浏览,直接选购。这样,就可以省回一大笔销售推广费用,改作提供给顾客的优惠,达致双赢的局面。
现时内地开发商所做的,只是把优惠提供给可以介绍买家的中介吧了。有别于过去只找一家代理公司独家负责楼盘推销工作,现在是希望“全城起动”,来者不拒,凡可以介绍买家给开发商的,开发商都愿意直接付予佣金。
这样做法多少有一点作用,但影响力只局限于与开发商关系比较好的旧客户,以及那些想借“飞单”赚“外快”的地产代理公司的雇员,很难真正产生全民起动的效应。
原因很简单,开发商自己搞的网站,往往只提供自己的楼盘,不会把竞争对手的楼盘也放上去,信息并不齐备,搜寻的基础狭窄,很难吸引“全民”都来浏览,宣传能力很弱。在互联网世界,甚少有个别生产商的网站受到大众欢迎,成功的都是第三方设计的入门网站。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可能单凭自己的网站搞“全民营销”,还得利用其他的入门网站买端口,以引入更多的流量。但这样做是有成本的,一方面要向入门网站付广告费,另一方面又要自组销售队伍以应付查询及进行游说,效果不见得比包给代理公司去做来得更好。
此外,“全民营销”并没有专利权,个个开发商都可以这样搞,谁也不可以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