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为侦彻执行新版《媒矿安全规程》 充分发挥我矿安全监控设备的作用,
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1 编拓采区设计、采据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
设地点,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线的数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并绽制
布置图。
2 需安设监控设备的地点, 使用单位根据批准的作用规程或安全技术
措施提前 10 天提出安装申请, 报安全一总批和后一起两份,一份交通风区,
份交机电室防爆检查组,由防爆组具体安排供电、断电事宜。然后通知通
风区具体实施-
3 通风区接到安装申请后,在采掘工作而开工之前,保证监控设备投
入正常运行。
4 “监控设备主机配电 连接断电装置时,由相关单位根据机电室防爆
组要求,提供供电、断电条件,并由相关单位和通风区共同完成连接配电工
作,并保证设备完好,不失爆。 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
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 通风区将安装正常的监控设备移交给使用单位,安全监控设备的
日党使用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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